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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雪刚 陈文玲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4
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目标:2007年,全面提高县城卫生水平,创建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一流的国家卫生县城。
目前,石林县正按照国家卫生县城考核标准,深入实施九大工程,力争在今年底使县城的相关卫生硬件、软件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考核标准,确保通过全国爱卫会的综合评估和考核验收。一是实施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程,确保保洁率、清运率达100%,城市公共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无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和违章广告,交通秩序良好、车辆有序停放。二是实施环境保护工程,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大幅度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数,使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环境和交通干线的噪声控制达国家标准。三是实施公共卫生工程,使公共场所的卫生合格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杜绝传染病的有效措施和疫情报告网络,使漏报率低于2%。四是实施食品卫生工程,进一步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五是实施建筑工地创卫工程,做到管理组织健全,环保、卫生制度落实,物料堆放整齐,化学物品单独存放,人、物分开。六是实施居民区创卫工程,完善居民区环卫设施,保持环境整洁;集中开展“四害”防治,铲除“四害”孳生地。七是实施市场创卫工程,做到市场设施规范,分行划市,杜绝“三合一”现象;经营场所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经营者亮照经营,行为规范。八是实施机关单位创卫工程,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做到单位环境优美、绿化美化好,室内卫生整洁、有禁烟标志,除“四害”防治措施落实,爱卫工作网络健全。九是实施宣传发动与健康教育工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机关、工厂、农村、医院和社区活动,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增强居民卫生意识。
争创国家园林县城
目标:2010年,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把石林县城创建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绿相依”的国家园林县城。
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力争今年底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评审,到2010年,城市绿地面积达302万平方米,绿化三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通过国家园林县城评审,进入国家园林县城行列。一是通过规划扩绿、见缝插绿、租地造绿等途径,增加城市绿量,确保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抓好巴江河等十个重点区域的绿化。二是走城市绿化多样性,突出地方绿化特色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利用石林的山水资源和乡土树种优势,突出地方民族特色,使绿化植物群错落有致。三是每年开展 “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到2010年,使“园林式单位”达到60%以上。四是以每年的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五是在加强县城绿化的同时,大力开展农村绿化,提高郊区和农村林木覆盖率;分期分批营造城郊林带,乡村公路两旁绿化林带,村落绿化林带。六是大力发展绿化苗圃和绿化基地,加强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培育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优良品种,提高生产绿地面积和绿化苗木自给率。到2010年,使全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为争创环保模范城市打基础
目标:以环境质量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为目标,以城市环境空气、地面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生态环境优质化、市民文明素质优质化、城市管理科学化,力争2007年纳入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考名次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五名,到2010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标准要求,力争2010年底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综合评估和考核验收。
为实现这一目标,从现在起,石林将紧紧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相关标准,全力实施“八大工程”:一是实施以巴江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为重点的碧水工程,疏浚整治河道、治理工业企业废水、集中处置生活废水、推行城市节水、回用中水、建设城市雨污分流管网、保护饮用水源。二是以改善城市交通与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重点的蓝天工程,治理工业废气、推广清洁能源、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建设烟尘控制区。三是与创“园”同步,实施绿色工程,建设公园、“绿色” 社区、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自然生态和人工生态系统,绿化道路园林,面山植树造林。四是以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为重点,实施宁静工程,整顿交通秩序,治理和管理交通、施工、生活、文化娱乐和区域环境噪声,建设“宁静”生活小区。五是以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为重点,实施洁净工程,整治城市白色污染,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对固体及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六是实施节约工程,推广清洁能源,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活动和节水型城市行动,降低GDP能耗和GDP用水量。七是实施细胞工程,广泛开展创“模”系列宣传活动和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家庭、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环境管理企业、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八是实施能力建设工程,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提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标准化、信息化能力。
争创省级平安县
目标:2007年,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创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省级平安县。
目前,石林县委、县政府已经结合实际明确了创安工作要突出抓好的四项重点,力争今年底通过考评验收,获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平安县”称号。一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加大力度,防止因排查疏漏、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重大事件。二是针对全县道路交通、消防、矿山、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和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整治解决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确保农村治安秩序良好;完善多方位的防控体系,巩固和扩大“无邪教乡镇”、“无毒县”创建成果;加大“四五”依法治县和“五五”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深入推进以家庭、村寨、村委会、企业、学校、厂矿、单位等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的创安知晓率,形成“平安石林全民共建、石林平安全民共享”的创建氛围。
争创市级文明县城
目标:2007年,力争成为昆明市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2008年,把石林县城创建成思想解放、道德进步、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交通有序、文明礼貌、治安良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昆明市文明县城。
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着眼点,整体推进,巩固成果,培育特色,把参与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石林创建昆明市文明县城结合起来,把创建文明县城和打造国际旅游胜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等四项措施,把创建文明县城所涉及到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亮化、环境与卫生、社会治安、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素质、行业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和创建活动等十大标准细化、量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进行落实。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创建工作更加体现以人为本,更加符合群众需求,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把石林县城建成思想解放、道德进步、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交通有序、文明礼貌、治安良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新型县城。(石林县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