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指尖上的非遗——中国云南石林撒尼刺绣创新作品大赛
作者:中国云南石林彝族(撒尼)刺绣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制作设计大赛组委会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一、大赛背景与目的
以“天下第一奇观”著称于世的云南石林,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这里奇石耸立飞瀑流长,绚丽多彩的阿诗玛文化更是令人心驰神往。2007年石林风景区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重要的组成部分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彝族(撒尼)刺绣是石林彝族撒尼文化最具代表性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彝族撒尼人在漫长历史进程中沉积下来的特殊工艺文化,凝结着撒尼人对民族文化、生活价值观念、宗教信仰和对世界的认知。其图案花样搭配丰富,色彩对比强烈,是彝族撒尼人对大自然审美价值的直观反映,2008年,彝族(撒尼)刺绣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在保护石林自然遗产地的同时,发展遗产地经济和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在《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项目框架下与石林共同实施石林彝族撒尼刺绣中国世界遗产地可持续生计活动,通过培训、竞赛和市场培育,让非遗手工艺品进入旅游市场,走进广大人民的生活,让传统非遗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从而形成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彝族(撒尼)刺绣在漫长的发展及沉淀中走到现代,在外来文化、科技与市场的冲击下,如何继承传统?如何开拓创新?如何在新的时代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如何把彝族传统刺绣和石林旅游市场结合成为一项可持续的产业?为此,本次大赛旨在联合彝族传统刺绣手艺人、文创机构、院校、企业和石林景区,搭建一个彝族(撒尼)刺绣传承创新和销售结合的平台,发现更多的传统彝族刺绣手艺人、设计师、院校学生设计人才,培养有彝族(撒尼)刺绣文化发展使命感责任感的企业,共同推动石林彝族(撒尼)手工刺绣产业健康发展,从而造福石林遗产地的百姓。
二、大赛主题
中国云南石林彝族(撒尼)刺绣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制作设计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
(二)主办方
中国云南石林彝族(撒尼)刺绣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制作设计大赛组委会
四、征集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00
报名地点:石林县妇联
实物作品提交时间:6月1日(星期五)9:00-15:00
实物作品提交地点:石林行政中心报告厅(餐厅三楼)
设计图提交时间:5月25日前将设计稿发送到1597799358@qq.com邮箱
专家评审时间:6月2日-6月3日
获奖作品公示期:6月5日-10日
五、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征集以石林旅游、石林彝族(撒尼)手工刺绣技艺结合而衍生出的优秀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制作实物和设计图。
六、奖项设置
征集作品设两个类别:
(一) 创新实物类
生活用品类旅游商品实物。如:包、帽、围巾、桌布、首饰、挂饰、壁挂、团扇、装饰画等具有实用功能和装饰功能的刺绣创新实物。
(二)创新设计图纸类
彝族(撒尼)刺绣主题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图。如:紧密结合彝族(撒尼)刺绣工艺图案以及竹编、陶瓷等其它非遗元素进行创意设计的二维、三维创意文化手工艺设计图。
以上每个类别奖项奖金设置:
金奖 各1 名,各5000元奖金,荣誉证书
银奖 各2 名,各3000元奖金,荣誉证书
铜奖 各4 名,各10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优秀奖 各20名,各5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4名,各10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七、参赛条件与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
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旅游企业、设计机构、创新机构、设计院校、设计师、创意机构、刺绣传承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和产品制造企业、创新设计爱好者等。
凡投稿者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确认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二)参赛作品要求
1、结合石林旅游和石林彝族(撒尼)手工刺绣图案、技艺,衍生出的优秀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实物;
2、提交设计图电子版作品,文件要求:297mmX420mm(A3),分辨率300pdi、CMYK颜色、JPEG格式;
3、实物样品刺绣部分必须为全手工(刺绣部分不限定尺寸,大小均可);
4、创意设计类刺绣部分必须为石林本土彝族刺绣图样;
5、刺绣图案工艺具有石林本土彝族刺绣特色;
6、质量过硬,实用性高;
7、有纪念价值、收藏价值、实用价值;
8、作品不限材质,能与石林彝族(撒尼)刺绣技艺结合均可,并另附简要作品文字说明和介绍,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
9、实物尺寸不宜过大,应便于携带或邮寄;
10、参评的设计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方面争议。
(三)参赛作品版权说明
1、大赛实行实名投稿制,作者提交作品时,必须填写大赛报名表,以便联络活动投稿者及时参加大赛的各项活动。
2、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作品不得重复参赛;若有第三方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其所有奖品,且因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3、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主办方享有刊发、推广、出版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实物类获奖作品参加主办方的各类展出后退还作者,设计图作品将不予退还。
4、参赛作品均不得在内容中显示参赛者、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其他相关信息。
5、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评委会将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当参赛者要求公开、修改或延期使用其提供的信息时,评委会经过身份核实后给予答复。
6、最终获奖作品,主办方无条件享有不作为商业用途的各项公益使用权,有权以任何形式复制、展示、传播作品,并享有向相关旅游生产企业推荐原创作品和原创作者(公司),享有旅游商品培育和上市的优先权。
(四)报名作品数量
1、每个类别个人限报2件作品(两类合计限报4件);
2、每个类别企业、单位限报3件作品(两类合计限报6件)。
八、作品征集
(一)报名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石林风景区官网大赛专页:http://www.chinastoneforest.com/subject.aspx?cid=319和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参赛者/单位携带报名表格(参赛者签名不得打印,须亲自签名;参赛单位须盖公章)5月25日前传真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石林县妇联),扫描件发送至1597799358@qq.com邮箱。
地址:石林县妇联(行政中心C区111)
联系人:刘玉仙
电话:0871-67785029
传真:0871-67785029
(二)评选方式
采用专家评分的办法评审,由旅游、文化、工艺、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按实物样品和设计图纸进行分类独立的打分,并由专家提出对该作品的评语,最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并填写最终评审意见。
(三)报送审定
将专家意见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由大赛组委会在石林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中国云南石林彝族(撒尼)刺绣旅游商品及创意文化手工艺品制作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企业(单位)报名表
附件二:个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