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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9-11
3月24日,从北京召开的“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佳音:石林风景名胜区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在北京的表彰会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张云蕾副局长身着民族盛装接受了中央文明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总局三部委授予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牌。这是石林景区在成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之后捧回的又一影响深远旅游品牌和荣誉,石林完成了石林旅游“12345”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中品牌化战略的阶段性任务,5年内实现了集国际国内最高旅游品牌为一身的景区。早在2006年,石林风景名胜区已被中央文明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先进单位”。三年来,石林管理局党委强化党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动,把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的思想建设中,把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融入到对党群组织的组织建设中,把团结景区社会各界构建和谐石林融入到景区三个文明建设中,带领景区社会各界全力开展文明创建,终于在 2008年8月得到了云南省文明委、建设厅、旅游局考评组充分肯定,被推荐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参加全国景区评选的候选景区,并于10月25通过了中央文明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组的检查考核,最终又以第三高的考评分数在近60家全国候选景区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5个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是中国26家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也是云南省第二个、昆明市第一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