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激情相约 共享2008石林火把节
作者:大会组委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24
关于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
活动管理规定的补充通告
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将于2008年7月26日—27日在石林火把广场和长湖镇维则村摔跤场举行。为让广大中外游客和全县人民度过一个隆重、喜庆、团结、和谐的节日,经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组委会研究,特制定火把节活动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2008年7月26日13:30—14:00在石林火把广场举行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开幕式;14:00—18:00在石林火把广场举行2008年牛王争霸赛;20:00—22:00在石林火把广场举行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大型民族原生态文艺展演及篝火晚会;21:00—23:00在县民族体育场前小广场、县城入口小广场、双龙广场、莲花广场举行群众性篝火狂欢,燃放礼花。
(二)2008年7月27日13:00—18:00在长湖镇维则村摔跤场举行民族传统摔跤活动。
二、活动管理规定
(一)活动期间将实行安全检查,设立安全通道,观众应提前入场,自觉接受、配合安检,维护良好的安全检查秩序。
(二)石林火把广场举行活动期间的管理要求。
1.车辆管理
(1)2008年7月26日,将对进入石林火把广场的车辆实行分流,从石林大道奇石山庄经县旅游局职工宿舍至石林火把广场段道路实行临时单向行驶交通管制,除允许特别通行的车辆外,严禁任何车辆逆行;严禁大型货车驶入石林大道;持有特别通行证的车辆可进入贵宾停车场,其它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到指定地点停放;7月26日晚上20:00—23:00,县城阿诗玛转台至石林大酒店路段、石林会议中心至石林大酒店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2)与各类摆摊设点相关的车辆,一律于7月26日上午8:30前进入,并按管理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停放。
(3)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严禁载人,严禁驶入石林大道和石林镇新转台、锦石酒店至石林火把广场段道路。
2.环境卫生管理
(1)活动期间所有道路上一律不准摆摊设点。
(2)篝火晚会所需火把由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活动场地组负责准备,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将火把带入大、小石林景区和阿诗玛文化生态园、锦石酒店至石林火把广场段道路及石林火把广场销售或燃用。
(3)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把火种带入林区;从事热饮食品经营者要认真管好炊火,经营结束后必须将余火彻底清除,不留隐患。
(4)参加活动的人员要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环境卫生,严禁踩踏草坪、攀摘花木、乱扔垃圾。
3.大型民族原生态文艺展演及篝火晚会预计于7月26日23:00结束,届时将进行清场。
(三)在长湖镇维则村摔跤场举行民族传统摔跤活动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有关经营活动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四)7月25日、26日19:00—23:30,县城各主要街道两侧各部门、各单位办公楼的夜景灯光必须全部打开。26日晚上在县城的群众性篝火狂欢活动必须在指定地点燃放篝火。
三、其它事项
原定于2008年7月25日在石林火把广场举行的2008年牛王争霸赛预赛调整到7月26日举行,届时云南卫视1、3频道将现场实况直播。广大干部群众可以直接收听收看。
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管理规定以此通告为准,请参加活动的各地游客和本县干部群众,给予大力支持、协助、配合,并严格遵守。
200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