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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制度

作者:  來源:中國石林網  發布時間:2011-08-30

《明史》記載:明太祖朱元璋曾問眾大臣這樣一個問題:“天下何人最快活?”對此,大臣們眾說紛紜:有的說功成名就的人最快活,有的說富甲天下的人最快活,有的說金榜題名者最快活,有的說妻妾成群者最快活。聽了這些回答,朱元璋都面露不悅之色。這時,有個叫萬鋼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聽后大為贊賞,連聲道:“講得好!講得好!”

欲深入理解這個故事,首先要知道一個歷史背景:放牛娃出身、當過和尚、以一介平民而至開國帝王的朱元璋非常重視法律的制定,歷史上有名的《大明律》就是經他的手字斟句酌、反復修改而成的,被其視為維護朱明皇朝長治久安的法寶。朱元璋修訂、頒布的《大明律》對官員貪腐的懲處極為嚴厲和殘忍,官員貪污數額在六十兩白銀(折合人民幣約三萬元)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后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里官座旁邊,讓后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因此,萬鋼還算有自知之明,說出了“畏法度者最快活”這樣的大實話,並馬上得到朱元璋的高度贊同。在《大明律》的規范約束之下,任你富可敵國,任你功勞有多高、名氣有多大,觸犯法律,都是要被嚴懲的。當然,朱元璋提倡“畏法度”,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社會的統治,可惜他所制定的《大明律》是用來約束別人的,不是用來約束自己及其子孫后代的,因此他所創建的大明王朝和用以維護長治久安的《大明律》最終在276年后被另一個帶領農民起義的人推翻了。

話又說回來,現在來看,“畏法度者最快活”,這句話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古人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社會活動是人的活動,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和行為方式,如果沒有一定的“法度”來規范、限制人們的行為,那么社會將陷入混亂。正如馬克思所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孟德斯鳩也說:“自由是做法律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畏法度者”時刻用法律制度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做與法律規定相違背的事,就會擁有自由,就會感到“快活”;相反,不畏懼法度的人,我行我素,為所欲為,置國家法律於不顧,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欲尋自由,欲感“快活”,就應做個“畏法度者”。

不可否認,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少數領導干部在制度面前變成了“特權者”,動輒凌駕於制度之上,在制度的制訂中,摻雜太多的個人意志;在制度的執行中,隨心所欲,甚至把隨意突破制度框架、不按制度辦事看作是有開拓精神、創新意識;更有甚者,把制度變成自己謀私的工具,利用手中的權力踐踏制度。我們說,制度有沒有威力,能不能讓人產生敬畏感,關鍵在於制度能不能對每一個人具有相等的效力、相同的威力。如果領導干部遊離於制度之外,只用制度來規范別人,不用制度來約束自己,制度的效力就會大打折扣,制度的作用也就難以充分發揮。

有專家指出,腐敗現象的社會心理基礎就在於人們對不守規則的行為的認可,並助長了“潛規則”的盛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非常重要。但僅有制度還不夠。實踐表明,與健全制度同樣重要的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從內心深處敬畏制度,把制度轉化為自身的行為准則和自覺行動,“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

前不久,有媒體通報了被判死刑的文強在“雙規”期間寫下的檢討書,曾經不可一世的文強在檢討書中說:“我到現在才深刻明白薄熙來書記說‘當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凈'一席話的含義,但是現在一切都晚了……”也可以這樣說,與其懺悔“沒聽領導的話”,倒不如懺悔沒有真心敬畏制度、遵守法律。法律和制度,是用來規范和約束人的,也是用來保護人的,公職人員只要遵紀守法,絕不會因為“沒聽領導的話”而受到法律追究;反之,只要觸犯了法律制度,即使對領導惟命是從,最終也難逃法律的制裁。

前任美國總統布什在一次演講時說:“人類千萬年的歷史,最為珍貴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也不是浩瀚的大師們的著作,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里的夢想。我現在就站在籠子里與你們說話!”所謂籠子,就是法律、法規、制度的統稱。“把領導關進籠子”,說白了就是把權力關進籠子,對權力有所約束;“把領導關進籠子”,不是要捆住領導的手腳、不讓干事,而是要讓領導在憲法、法律、制度允許的范圍內多干事、干好事、干成事而不出事。

在制度面前,每個人都要懂得敬畏。領導干部只有心中敬畏制度,才能有所為,有所不為,做到上行下效,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和環境,使各項制度發揮應有的威力和作用,讓反腐倡廉建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使自己始終做到清清白白為官,堂堂正正做人,成為讓群眾擁護和愛戴的好干部,樹立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畏法度者最快活”,還可以這樣說:守法度者最自由 ——甘願接受規則約束的心靈才是真正自由的心靈,相反,無視制度、對抗規則的心靈是被魔鬼鉗制着的不自由的心靈。在制度面前低頭,是人類崇高精神的最佳體現。

2010715

采菊東籬下

說起陶淵明,不少人都讀過他的千古名篇《桃花源記》,知道他“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欣賞他“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瀟灑與閑適。然而,拋開后世文人學者安放在他身上的“隱逸詩人之宗”、“中國頭號鄉村詩人”等榮譽和光環,僅僅用一種世俗的眼光來打量,與權力和金錢都搭不上邊的陶淵明卻更像一個失敗者。

史書記載,陶淵明也算名臣之后,曾祖陶侃官居大司馬、封長沙郡公,祖父、父親也都做過太守一類的官。但淵明八歲喪父,自此家道中落,迫於生計,二十九歲時他“投耒去學仕”——放下農具奔官場,先后擔任“江州祭酒”、“江州主薄”、“鎮軍參軍”、“建威參軍”等一系列不起眼的小官。不幸的是他“學仕”學得很別扭,或“不堪束職”,或“因心不悅”,“學習成績”始終上不去,每次都干不了多久便解職歸田。四十一歲時,“因余家貧,遂見用於小邑”,經朝中做官的堂叔陶夔推薦,為了養家糊口,淵明再次出仕,作了彭澤縣令——縣令的寶座還未坐熱(才八十多天),郡里的督郵到縣視察,下屬勸其“束帶迎之”,淵明卻憤然曰:“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遂掛印去職,並作《歸去來兮辭》: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既自心為形役,奚惆悵而獨悲?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發了一番感嘆,自認為醒悟了、看透了,又回老家種田去了。

遙想淵明少年時,“少懷高尚,博學,脫穎不羈,任真自得,為鄉鄰之所貴”,“少時壯且厲,撫劍獨行遊”、“猛志逸四海,騫翮思遠翥”等詩句更把他意氣風發、大濟蒼生的理想和志向表露無遺。然而,閱盡史冊,沒有哪一章說淵明為官是成功的,他也在《歸園田居》一詩中坦言:“誤落塵網中,一去三十年。”淵明說自己為官是“誤入歧途”,其實也等於承認了自己不會“當官”。

種田就種田吧,但淵明種田也很失敗。他“守拙歸園田”后,也曾有過幾年“方宅十余畝,草屋八九間”、“歡會酌春酒,摘我園中蔬”的小康日子,然而好景不長,44歲時,一場大火將他的“八九間草屋”燒了個精光,全家只好寄住在小船上。后來舉家遷至南村,重建草屋安家,雖然他“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但生活每況愈下,如遇災年和戰亂,則“夏日抱長飢,寒夜列被眠”,甚至淪落到乞食的境地,如其詩所雲:“飢來驅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門拙言詞。”63歲那年,淵明貧病交加,於寒冬凄慘死去。種田不足以養家,到老不得安歇,淵明一敗塗地至此,豈不令人心酸。

從權力和金錢的角度打量淵明,他當然是一個失敗者。然而淵明在小傳中總結自己時說:“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他在《飲酒》詩中也說了: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淵明淡泊超脫至此,顯然已經懶得再作任何辯解了。

淵明活着的時候,與權利名位絕交,與榮華富貴無緣,貧窮一生,孤寂一生。他為生計而屢次出仕,卻又不願卑躬屈膝、苟且鑽營、同流合污而屢次辭官;他躬耕田園自食其力,雖飢寒相逼屢陷窘困,仍以“但願長如此,躬耕非所嘆”的淡泊心態毫無抱怨地生活於農村——在那個相互追逐名利、崇尚權勢地位的年代,許多人奔走於權貴之門,而他卻和農民打成一片,現在來看,仍顯得另類和可貴。

淵明的人品和詩篇,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是深遠的。魯迅先生評價淵明說:“他的態度是不容易學的,他非常之窮,而心里很平靜。”魯迅先生似乎已在暗示,像淵明那樣辭官歸隱是不必效仿的,也是不易學到家的。

然而也有人急切地表示要像淵明那樣辭官回家種田。比如今年8月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郴州市委原書記李大倫,在被“雙規”期間曾表示:“希望黨組織能夠保留我的黨籍,讓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種田悔過。”無獨有偶,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徐炳松,也曾在悔過書中表白:“官是不能當了,希望能給我幾十畝試驗田,我用高科技來種田,為國家做點貢獻”。平頂山市新華區原區委書記杜欣,因涉嫌受賄、貪污被查處時,也希望政府“能讓他回家種田,只保留一個副地級待遇就行了”。

以上三位的弦外之音不外是:既然官當不成了,那就讓我歸隱田園,做個農民種田過日子吧!案發前很狂很無恥,案發后很傻很天真,如果淵明泉下有知,定會對貪官們的幽默表演報之一笑吧。

李大倫等貪官是應該鄙視的,但鄙視,並不證明你就高尚,如果鄙視並效仿着。1600多年前的“失敗者”陶淵明是值得仰望的,但仰望,並不證明你就卑微——“我們是仰望大師的人,而能夠仰望,已值得欣慰。持續的仰望,讓我們略去生活中的雞毛蒜皮,藐視生活中的低級趣味。”(劉小川《品中國文人》)

淡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有感於此,故回眸遙望當年寂寞“采菊東籬下”的鄉村詩人陶淵明。

2009109

遺臭碑為誰而立

1944110日,對於石林人來說,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66年前的這一天,全縣各機關和全縣民眾為已經狼狽逃走的縣長許良安立下遺臭碑。負責撰寫碑文的,是當時已年屆73歲高齡的李權之先生。

李權之先生名秉鈞,生於1871年,家住縣城南正街,曾設私塾授課,民國初年任縣勸學所所長,參與過縣志的編撰,是石林現代史上名聲卓著的張熾、楊一波、楊立德和施祜等人的啟蒙老師。

速朽的文章很多,但由李權之先生撰寫的遺臭碑碑文卻值得一再品讀。李先生是熟知歷史的,因此在碑文的開篇即指出:“古無有為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從這個角度來說,李權之也成了為貪官撰寫碑文的第一人。

樹碑立傳,是中國古已有之的傳統。 “夫流芳遺臭,皆自人為,分道揚鑣,亦各有別,其人而為流芳也,則碑從而芳之,其人而為遺臭也,則碑從而臭之。”李先生筆鋒一轉,對碑與人的關系作了一翻闡述。

李先生寫下這段文字的時候,也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光緒年間的一位路南州官——1887年,李權之16歲時,四川人陳先溶出任路南知州,在位11年間,他勤政愛民,廉潔自守,政績卓著,離任后,路南百姓在州城北門牆腳樹立了“路南知州陳公先溶去思碑”,以彰其功德,旌表思念之情。

同樣為官一任,有的人造福一方,有的人卻禍害一方。“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則原各異。路南縣長許良安者,實我邑空前絕后之貪官,去不有跡,何以懲前,臭既永遺,允堪毖后。”李先生寫下這無限感慨的一筆,轉而以紀實的手法,歷數許良安在任路南縣長時的種種惡行:

“該反動貪官,自到任后,巧取豪奪,恣意挾持,窒息民生,借端敲磕,到縣甫及半載,搜刮已達數百萬金,下鄉流連二月,受害盡遍十三鄉鎮……種種貪贓枉法事實,指不勝屈。復於去歲十一月二十三日親率武裝政警,蹂躪縣中,誣捕教師,學生以士可殺不可辱,情深師長,向至縣府請願,竟被殺傷至十余人之多。其摧殘教育,殺害青年,實屬喪心病狂,不復知世間有羞恥事。”

李先生廖廖數筆,已將許良安貪婪無恥、凶殘暴虐的丑態刻畫得“入石三分”。然而,諸多惡行,憑許良安一己之力豈能實施,許良安是首惡,那些仗勢欺人、為虎作倀的部屬又怎能輕易放過。滿腔的怒火讓李先生用更為嚴厲的詞語寫道:“其虎狼爪牙李國均、許恆安,驅膻鷹犬萬雲程、魏光祖,遂臭蚊蠅潘小巫等,復為之推波助浪,聚斂苛罰……”

一個貪贓枉法的縣長,伙同那些推波助浪的“爪牙”、“鷹犬”、“蚊蠅”,這是何等驚心動魄的共同犯罪啊。李先生沉痛地總結說:“殊知,物極必反,不平則鳴。吾鄉民風古朴,夙安耕作,從未有控官之惡習。茲迫於反動貪官淫威之下,忍無可忍,不得已而激成全縣一致之控告,其贓證查有實據者已達四十八件之多。茲蒙上峰洞悉民隱,委員到縣詳查,該貪官所刮贓款,確實無虛,特予以撤換。然其在縣一切卑污陰險劣跡實有足以遺臭萬年者,若不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眾憤而戒后人也,爰為之記。”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許良安於1943年冬畏罪潛逃,“上峰”詳查后輕描淡寫地給出一個“撤職”的結論——民眾的憤怒和失望可想而知。李先生以世事洞明的無奈,意味深長地寫明了立遺臭碑的原因:“抒眾憤而戒后人也”——法律已被濫用,公正已無所依靠,那就刊碑勒石、永記其丑,以民眾的良知作一次正義的判決並以此喚醒后來者的良知吧!因此,在碑文的最后,李先生毫不客氣地列舉了許良安的五項貪污事實及金額,並注明:“其他硬敲惡詐者尚未列入其數尤多焉。”

有濫用權力硬敲惡詐的貪官,就有被污侮與被損害的民眾——“物極必反,不平則鳴”,李先生撰寫碑文,是代民眾而“鳴”;石林人民也從此一鳴驚人,立下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塊遺臭碑,以大義凜然的壯舉書寫了反腐倡廉史上值得銘記的光輝一筆。

遺臭碑是惡的見證、是判決書、是反腐的檄文。“有的人活着,他已經死了。”然而,遺臭碑僅只為許良安,僅只為他的同伙李國均、許恆安、萬雲程、魏光祖、潘小巫而立嗎?

海明威的反戰小說《喪鍾為誰而鳴》,書名引用了約翰.堂恩的詩句:“……所以絕對不必去打聽喪鍾為誰而鳴,喪鍾為你而鳴。”同樣的道理,遺臭碑為誰而立?20031123日,參加過 “倒許運動”的路中學生李山故地重遊,在遺臭碑前寫下這樣的詩句:“去思遺臭兩塊碑,石骨威嚴鑒是非。既表先人明愛憎,更教后人要學誰。”懲前毖后、警示后人,意思再明白不過了,遺臭碑不只為許良安而立,更是為所有人而立。

“權力是腐蝕人的”,許良安大權在握時的貪婪無恥,李國均等跳梁小丑依附權勢時的蠅營狗苟,仍然有可能以另外一種形式延續。雨果在《悲慘世界》一書中說:“當一個人心中充滿黑暗,罪惡便在那里滋長起來……”我們不能只揭示別人心中的惡,別人犯過的錯,我們也有可能再犯——從這個角度來說,遺臭碑也是教人向善的——看過如此丑陋的一塊碑,當我們轉身離開的時候,也許就是走向真走向善走向美的開始……

2010118日)

到《論語》里尋找“小人”

孔子是誨人不倦的教育家,在孔子看來,做人的最高標准是“君子”,而君子的對立面就是品德卑劣、人格低下的“小人”。據統計,在《論語》一書中,提到君子的地方有107次,提到小人的地方有23次。孔子用對比的方法,給學生們提供了一個坐標系統——在人生的兩端,一端是小人一端是君子,他當然鼓勵學生們好好學習,勤奮修煉,最終都成為君子。

關於君子與小人,孔子有很多著名的論斷,比如: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坦盪盪,小人常戚戚……因此,到《論語》里尋找“小人”,是一件十分冒險和痛苦的事,在閱讀和思考的過程中,一對照反省,可能就會發現自己靈魂深處也有“小人”的影子,可能就會成為孔子批判的對象。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或者也可以這樣說:“不識小人,焉知君子”,到《論語》里尋找小人,是為了認清何為“小人”、也是為了避免淪為“小人”。孔子不曾反對合於道德的追求,更不曾主張“存天理、滅人欲”,他之所以對小人作嚴厲的批判,是因為小人無視法律和規則,自私貪婪,見利忘義--與其說孔子是在批判小人,不如說是在批判不道德的行為,批判扭曲的價值觀和利益觀。

時至今日,孔子關於君子和小人的許多論述,似乎已經不合適宜了。然而,彬彬有禮、遵紀守法、言而有信、做事認真的君子,仍然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值得推崇的美好形象。反過來說,如果給那些以權謀私、腐化墮落的官員貼上“小人”的標簽,孔子應該是不會反對的。

君子與小人,說白了是一種道德判斷。“做人要講人品,為官要講官德”,大量的案例表明,現在一些干部出問題,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對於黨員領導干部來說,《廉政准則》既是行為准則,又是道德規范;既是工作生活、待人處事的底線,也是杜絕違法亂紀行為的底線。不論職位有多高、權力多大,違背《廉政准則》“8大禁止”、“52個不准”的行為都是有失官德的,也是容易因此淪落為“小人”的。

在責任面前,要有所為;在誘惑面前,要有所不為。希望同志們認真學習貫徹《廉政准則》,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做到令行禁止,清白為官、干凈干事,做人民群眾擁戴的“君子”,而不要做被鄙視和唾棄的“小人”。

201047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論語·泰伯篇》記錄了孔子的一句話: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古漢語是沒有標點符號的,這句話到底是什么意思、應如何斷句,向來有所爭議。孔子死后1000多年,到了公元12世紀,宋朝有個叫朱熹的人將這句話解讀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並在其著作《四書集注》一書中解釋說:“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換句話說就是:對於老百姓,只能使他們按照我們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們懂得為什么要這樣做。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經朱熹這么一解釋,暗合了歷代統治者的心意,可謂正中下懷,其學識和名望又使這種解讀成為正統,幾百年來深深地影響了中國的思想界和學術界。不幸的是,到20世紀初興起“新文化運動”,魯迅等一大批文化先鋒祭起“打倒孔家店”的大旗,這句話也順理成章地變成了“孔老二”提倡愚民政策的“罪證”。

“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據說秦始皇是燒過書的,其中也不乏“聖賢書” ——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等級森嚴,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種“愚民”心態的指引下,大小官員們在極權和專治面前異口同聲“奴才在……尊旨”,成為整齊划一容不得批評置疑的病態美學;老百姓在思想的禁固中習慣了“按照他們的意志去做”,聽天由命逆來順受而不能問“為什么”,偶爾出個公正清廉的好官就世代景仰,有了冤屈只能苦等着青天大老爺來救助——積習已久,怪不得魯迅先生要極力批判國人的奴性呢。

現在來看,提倡愚民政策的應該是“孔家店”的“店小二”朱熹,作為店主的孔子被打或許是冤枉了,因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句話還有很多解釋,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種句讀可以解釋為“老百姓如果認可了(統治者的政策),就讓他們去執行;如果不理解,就讓他們理解(以后再去執行)”照此說來,孔子不但反對愚民政策,反而很有些民主思想呢。又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好像在自問自答了:“老百姓可以放任不管嗎?不。還是要進行教育的。”再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據說這種句讀近年才有人提出,它既符合古漢語語法,又有合理的語意,其含義是:“老百姓可以被支使,但是不可以放任自由,必須加以引導。”這些解釋已經越來越貼近孔子作為一個教育家的本來面目了,否則一個熱衷於推銷愚民政策的人也不可能在今天又“移民”到國外興辦數百所“孔子學院”的。

以上所說,其實都在圍繞着孔子是不是提倡“愚民政策”展開討論,換句話說,討論的核心不外是知情權以及與之相關的參與權和監督權。在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的今天,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更加直接,對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日趨強烈,然而值得反思的是,現實中仍有少部分單位及個別領導把事關人權財權事權的問題、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視為密不可宣的“工作機秘”,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規定置若罔聞,或隨意應付,或裝深沉、能捂就捂,仍就眷戀着暗箱操作,害怕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種封建愚民政策與我們黨的執政理念是格格不入的,“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反過來說,如果被蒙在鼓里,不知情,談什么監督,又怎么批評?知情的前提是公開,公開是民主建設的基礎。公開本身就是監督,並有利於監督的落實;公開本身就是民主,也有利於民主的生長。只有誠實地公開,才能讓“自覺接受監督”的承諾成為現實,才能讓“知情權”從一個漂亮的概念成為一種實際的社會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201035日,溫家寶在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要堅持勤儉行政,反對鋪張浪費,不斷降低行政成本。要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和行政復議制度,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2010827日,溫家寶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再次指出:“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今年我們開始推行財政預算公開,要求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么事;此外,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也要全部向社會公開。”

更值得一提的是,20108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這是繼黨務公開寫入十七大報告和新黨章后,推動黨內民主建設的又一個標志性事件。(詳情請參《瞭望新聞周刊》:以民主視野布局黨務公開)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副主任、博士生導師張志明在《實行黨務公開是大勢所趨》一文中對此評論說:“一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沒有什么可以跟自己的黨員和人民保密的,除了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外,各級黨委特別是基層黨組織日常的黨務活動和政府的政務活動,都是可以而且必須要對黨員和人民群眾公開的。這是黨員的基本權利,也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

“流言止於公開,誹謗源於猜疑”。 公開已是大勢所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說到這里,或許我們已經找到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努力方向。

最后順便問一句:如果不敢公開,那到底是害怕什么?

2010109

“曾子殺豬”與“尾生之死”

曾子是誰?曾子姓曾,名參,字子輿,春秋末年魯國人。他十六歲拜孔子為師,學有所成之后,寫了一本書叫《大學》。由此可知,曾子是個讀書人,一介書生,又不是屠夫,他為什么要殺豬呢?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據說有一天,曾子的夫人要到集市上買東西。年幼的兒子知道了,纏着不讓走,又哭又鬧,非要跟着去。曾夫人就哄兒子說:只要你不跟着去,回來把家里的豬殺了,做一頓好吃的,讓你吃肉。估計那時能吃肉是一件難得的美事,孩子一聽很高興,就老老實實呆在家里,等着母親回來殺豬吃肉美餐一頓。

曾夫人於是就去趕集。回來后,發現丈夫不是在看書而是在磨刀,就問:你這是干嘛?曾子地說:殺豬啊。你不是答應孩子說,你回來就殺豬,給他肉吃嗎?曾夫人說:我只不過是騙騙孩子,和小孩子說話何必當真呢?曾子說:對孩子就更應該說到做到了,不然,這不是明擺着讓孩子學着家長撒謊嗎?大人都說話不算話,以后有什么資格教育孩子呢?曾夫人當然是很明事理的,於就和曾子一起把豬殺了,給兒子做了一頓肉吃。這就是“曾子殺豬的故事”。

由此看來,曾子雖然是讀書人,但並非“四體不勤、五谷不分”,還會點殺豬的手藝,重要的是,他這次殺豬,不是因為自己嘴饞、想吃肉,而是要兌現作為家長的承諾。曾子受孔子教育多年,對“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之類的教化是頗有心得的,況且在《論語》里他還說:“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講誠信,守承諾,連一個小孩子都不願欺騙,答應了給他肉吃,於是就親自動手殺豬。言必行,行必果,童叟無欺,曾子果然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君子。

關於尾生的故事,見《庄子-盜跖》一文:“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這是一個凄美的古代愛情故事,說的是:一個叫尾生的年輕人,與女朋友相約於橋下,他等啊等,不料心上人沒有如約而來,卻意外暴發了洪水,為了不被洪水沖走,就抱着橋柱不放——不幸的是,他被淹死了。

其實這個故事,是庄子借盜跖之口講述的。據說,孔子聽聞有盜跖這么個惡人,就自告奮勇前去勸其改邪歸正,不料反被盜跖“慷慨陳詞”,歷數各忠信賢士之種種不端,痛快淋漓地批駁了一翻,讓孔子乘興而來敗興而歸。盜跖在批駁孔子的過程中,順便就列舉了尾生因為守信而喪命的故事,以無可辨駁的事實證明了孔子的“迂腐”。

雖然庄子本人曾聲稱什么“盜亦有道”,但盜賊大約是不講什么誠信的——因此盜跖不去批評那個失約的女子,卻把矛頭指向了誠實守信的尾生。也許,在尾生的心里,守約比生命更重要,也就是精神或者信念要比肉體的生命更重要,也就是所謂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樣,就不難解釋為什么尾生寧願放棄生命而不願違約了。當然,這個故事也從反面說明了,不守信用是很害人的,要么害人、要么害己——尾生就是這樣被害死了。

曾子殺豬和尾生之死的故事就講到這里。這兩個故事,一個算喜劇、一個算悲劇,但都和孔子有些關聯,都在映證着同一個事實:誠實守信,言行一致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不止如此,當子貢請教如何從政時,孔子還說了:“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意思很明白:自古以來人總是要死的,沒有了百姓的信任國家就不能存在。換句話說,就是政府要取信於民。如何取信於民,對領導干部而言,有一點是無庸置疑的,就是信守承諾,言必行、行必果。

記得2007年,縣紀委向全縣領導干部徵集自律格言,后來不但匯編成冊,而且還裝裱懸掛於各自的辦公室——這是大家作出的廉政承諾;2008年,開展軟環境建設活動,各單位在電視上公開作出服務承諾;今年,結合“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風改進年”活動,各單位再次作出承諾。

既然是承諾,就不能只是隨便說說,更不能言而無信,希望大家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兌現各項承諾,以實際行動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最后,請記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是我們做出的最大承諾。

2009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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