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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福云 来源:中国石林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12月17日,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之际,石林县邀请原县级老领导和省、市人大民族工作部门领导,就《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立法研究工作进行座谈。
座谈会由石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主持。
石林县委书记冉德涛在致辞中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石林有清新宜人的生态环境、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享誉世界的旅游品牌、优越便捷的交通区位,特别是云桂铁路和沪昆高铁的开通,石林将迎来数以亿计的潜在客源规模,石林旅游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讲好阿诗玛的故事、做活阿诗玛文化这篇大文章,是石林旅游转型发展的关键所在。制定《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不仅是历届县委政府共同的愿望,更是促进旅游文化进一步扩展的法律支撑点,举办这个座谈会,目的就是深入研究彝族历史文化,为石林旅游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积极的探索,为阿诗玛文化建立长效的保护机制。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石林县原县委书记李嘉富、李少春,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光炽、窦兴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王光华、毕春华;原县政协主席杜树培、周大民,石林县原副县长董利华以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管国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丁伟等领导分别就石林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领导认为,阿诗玛是石林的象征,阿诗玛文化是石林各族人民创造的文化,阿诗玛文化的传承要有载体,才能发展,在传承的同时要保护,保护要有手段。保护传承发展要突出精华部分才有生命力,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承担起传承保护和发展的责任,认识要到位。
石林县原县长王光华说:“民族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保护传承不好,就会吃大亏,开发过度,就会吃苦头,石林县立法保护和传承阿诗玛民族文化,为旅游的发展打下了法律基础。”“社会经济发展越快,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压力越大,民族文户的传承和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石林县着手开展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立法工作,建议成立专门的班子,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已经势在必行。”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窦兴林说。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管国芳说:“阿诗玛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制定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要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通过立法,打造最美石林,打造阿诗玛的故乡,促进全域旅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原县委书记李嘉富发言
石林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勤勋感谢石林历届老领导和省、市人大对石林的关心支持,同时表示,如何传承保护阿诗玛文化,在保护中实行开发,在开发中实行利用,需要石林县全身心付出,石林县一定要通过立法来保护璀璨的阿诗玛文化,让阿诗玛文化在石林焕发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