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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对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举行听证

作者:韩福云  来源:中国石林网  发布时间:2017-05-26

5月25日,石林县对《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举行听证会,19名特邀的听证代表就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听证决策人石林县副县长苏云波对《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作了起草说明。阿诗玛文化是在石林地域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体系,是各族人民创造并世代传承,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传承技艺及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是石林生存的根和源泉。目前,石林县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74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5项,市级29项,县级36项,国家级珍贵古籍文献名录2项;全县共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3名,其中国家级2人,省级14人,市级39人,县级78人;建有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重点培育学校等30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9个、县级17个),保护内容涵盖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等共9个类别74个项目,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石林县制定《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把阿诗玛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一种既保护又传承的长效机制。

听证代表发言(一)

新起草并举行听证的《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保护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九条,分别由总则、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发展、开发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构成。听证会上,与会的19位听证代表认为,阿诗玛文化的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石林县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听证代表们结合起草的《条例》,就阿诗玛文化的保护传承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建议把建设一个大型火把节和摔跤专用场地纳入条例,在石林景区到县城之间建设一组标志性雕塑,建议每年的农历三月三和黑龙潭庙会设立假期,建立民族传统摔跤示范村,在《条例》中明确鼓励着少数民族服装,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部分对处罚主体进行明确,在《条例》中突出保护毕摩文化,增加对阿诗玛文化作出贡献的奖励性规定等。

听证代表发言(二)

经过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答辩、听证代表审阅本人发言并核实签字、听证委员合议、听证主持人总结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等程序后,听证主持人石林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李贵平表示,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起草小组将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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