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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将立法守护阿诗玛文化“精神家园”

作者:莫衍邹腊  来源:昆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01

日前,40名省外、省市及石林县内专家学者齐聚一堂集思广益,对石林及全市第二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行学术研讨,待明年《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实施后,将依法有效保护与传承延续千年的石林阿诗玛文化,守护住石林弥足珍贵的“精神家园”。

“阿诗玛文化是一个虚实结合的文化体系,既包括有形物质文化,也有非物质文化,通过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建立阿诗玛文化保护与传承社区以及阿诗玛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等方式,从阿诗玛文化的精神层面、实体传承、生态文化进行系统的核心保护,才能让阿诗玛文化得以全面的保护与传承。”作为石林彝族撒尼人一员的中央民族大学语言研究院教授黄建明,在学术研讨会上对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进行了清晰深刻的剖析。为期两天的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对《条例》初稿进行了详细论证,并分为两组进行《条例》相关论文的摘要报告阐述,内容包括阿诗玛文化保护论、阿诗玛文化论、《阿诗玛》文本论3大编目。专家学者们还分别到石林风景名胜区与石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进行阿诗玛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实地田野调查,加深了对阿诗玛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直观印象。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石林县人大启动了地方民族立法工作,全市首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在去年6月正式颁布施行后,重点开始着手《条例》拟制,经上报纳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民族立法项目计划。《条例》初稿由总则、传承与命名、规划与申报、保护与管理、开发与利用、奖励与出发、附则7个章节59条具体内容构成,再经过反复的立法学术研讨论证、修改完善后,计划于今年底形成经上级审查通过的《条例》审查稿,在2018年6月出台并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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