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環境整治的目標要求,石林主要做了四個方面的工作,整治效果明顯,完全達到了預期目的。
一是退耕還林及植被恢復。完成了石林申報地核心區1369.24畝耕地退耕和植被恢復,防治核心區森林病蟲害10萬余畝。
二是取締石材廠礦。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關閉取締的廠、礦、點評估作價,依法拆遷了有證企業11家,關閉了洗礦廠和馬牙石廠,進行了場地回填和生態修復。
三是公路沿線整治。清除了公路沿線風景石、風景樹上的標語,修復路面20000平方米,對沿街、沿線有礙觀瞻的建築物進行了拆遷整治和植被恢復,拆除廣告牌20塊。
四是石林景區環境整治。完成草坪綠化22100平方米,種植苗木、地被植物26537株;拆除標牌201塊,混凝土墩16個,建築物9048平方米;更換景區標志標牌202塊,制作和豎立了保護區界牌280塊和其它標志牌20塊;完成乃古石林250畝土地租用綠化及停車場、門票房等建築設施拆除;修復采礦坑點8個,回填土方66338立方米;建成了石林景前區生態園,新的石林遊客接待中心、售票大廳和地質博物館。
石林關閉取締景區保護區范圍內的采石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