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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在城鄉建設中如何保護好優秀歷史建築

作者:楊慧芳(石林)  來源:《石林/2010年第2期 總第13期》  發布時間:2011-03-16

優秀歷史建築是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燦爛文化和光榮革命歷程的縮影,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當前在城鄉基本建設中,許多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面臨着嚴峻的考驗。根據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調查工作數據公布,全國調查到已消失的登記文物達30955處。國家文物局表示,大規模基本建設和城鄉建設是導致一些文物消失的主要原因。

一、保護歷史建築的必然性

城市是一個變化發展並具有生命的載體,所保留的不同時代的建築等文物古跡,是記錄着城市發展的歷史軌跡,沒有歷史遺存的繁華都市形態給人的感覺是“失憶”。高樓大廈、寬廣道路、成片綠地固然給城市文明注入了現代氣息,但城市建設和發展應有其傳承性。優秀歷史建築所承載的“文化”作為無形資產,是推動城市進步的靈魂,較之與土地、建築等有形資產,其在城市整體發展和城市形象塑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現實並不容樂觀,隨着新一輪城鄉基本建設的進行,許多優秀歷史建築正遭受着威脅與毀壞,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舊城改造、房地產開發、新農村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大面積用地,造成歷史建築損毀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城市在所謂的“舊城改造”、“危舊房改造”中,采取大拆大建的開發方式,致使一片片歷史街區被夷為平地址;一座座傳統民居被無情摧毀。由於忽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造成這些歷史性城市文化空間的破壞、歷史文脈的割裂,社區鄰里的解體,最終導致城市記憶的消失。甚至一些在文物保護之列的建築居然在推土機的轟鳴中化為廢墟,文化積淀在“城市建築”中泯滅,文物建築在“舊城改造”中消失,建設性的破壞和破壞性的建設,正讓歷史建築的保護難度越來越大,令人擔憂。

石林縣城鹿阜修築城池,最早見於《元史.地理志》:“唐.昆州地,夷名路甸,天寶末為‘黑爨蠻落蒙所據,築城曰撒呂’”。唐朝天寶末年(1256年),設落蒙萬戶府,撒呂城即為落蒙萬戶府治所在地。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落蒙為路南州,州治也在撒呂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知州魯厚於撒呂城西南部鹿阜山麓建城樓4座,建州署於鹿阜山。明成築土城,開挖護城堤。在學地山建文廟,紫玉山建楊家祠堂等建築。清代建武廟、萬仙閣等建築。民國時期定名為鹿阜鎮,一直沿用至今。到民國時期,縣城鹿阜鎮已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江南漢族名居建築風格與本土建築相結合的民居建築群,城四周有城牆、護城河等防御設施。城牆上聳立城樓,牆內街道和巷道相互交錯。街道、巷道皆以石板鋪就,修有水渠和水井,呈丁字形的街道,巷道兩側排列一幢幢四合院或“一顆印”式的優秀民居建築群落。鹿阜古城獨具滇中明清時期古建築的代表性,傳統名居建築類型多樣,特色鮮明,文化底蘊深厚,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不僅是我國文化遺產的瑰寶,同時也是重要的旅遊資源。過去由於石林縣在古城改造建設中缺乏統一的規划,使古城建築風格遭到了一定的破壞,目前僅存原教育局、老工交局、老幼兒園、老房管所、縣委大院等公有或集體所有的優秀民居建築群,以及為數不多的一些私有民宅。在現代化城市建設中,保護好這些歷史文化遺產,對規划和建設好那些帶有“歷史符號”的地段,是現代化城市建設中的畫龍點睛之舉,不僅可以使人們欣賞到藝術精品,而且身處其中,可以了解城市的歷史和城市的風貌特徵。從1982年以來,國家、省相繼公布了三、四百座國家(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成立了眾多城市的名片和重要的標記,其保護的重要意義和深層價值,已越來越為國家有關部門及廣大民眾認同,並成為自覺的行動,雲南省也卓有成效地進行了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使之成為建設民族文化大省及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大要事。

筆者認為並不是所有的歷史建築都需要留、保護,而是在不影響城市規划的前提下,能夠保護的盡量的保護,對那些實在不能保或者沒有保留價值的,也沒有必要為保護而影響整體建設。在現代生活狀態下,人們返璞歸真、追尋歷史的需求越來越多,人們喜歡在現代的繁華城市中,尋找城市曾經的輝煌歷史和發展痕跡,所以,正確處理城市規划與文物保護的關系,是體現石林縣歷史文化的重要舉措,也是提升石林縣文化特色的關鍵所在。

二、 對處理城市規划與保護文物方面的建議

1. 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成敗關鍵在於決策。作為城市發展和規划建設的決策者,各地方政府領導要本着對歷史、對城市、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組織開展對所在城市發展的歷史和現狀的分析和調查,明確城市未來發展的定位,合理設計城市傳統歷史區域和新興現代區域,制定符合科學發展的城市發展規划和文化遺產保護規划。在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利用,使文化遺產為城市發展服務。

2. 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護優秀歷史建築,將優秀歷史建築納入城市規划。歷史文化名城要在整體保護舊城的同時積極發展新區,要對舊城內的傳統建築加日常修繕、對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加以改善,要動員社會資金,以自助方式進行小規模整治與改造;在重要文化遺產周圍設立保護范圍及緩沖區,嚴格控制建築高度,並制定控高規划以保護原有城市空間形態,維護城市景觀的完整性;舊城改造與道路建設中要尊重城市原有路網格局,保存好代表某一時期、有歷史價值的傳統街巷肌理,避免形成超大規模的街坊;在規划上要防止城市快速路穿越,避免破壞原有的路網格局;嚴格控制舊城內機動車數量的增長,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以形成對舊城未來交通格局的有力支撐力;加強城市考古研究工作,為城市規划建設提供有效參考。其次有計划的選擇一批具有重要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建築,根據它們所包含的文物內涵,分別公布為國家、省和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只有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才能做到在城市規划、拆遷改造中,使他們有一個“保護符”,使古建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保護。

3. 依法行政,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昆明市文物保護條例》,做好古建築的保護工作,做好其他法律與《文物保護法》的銜接與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石林縣在鹿阜古城舊城改造中,應成立專門班子,邀請歷史文化方面的專家,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梳理現存的歷史文化資源,指定一個比較科學、系統的保護性規划方案,做到不因領導人或其他因素的變化而變動,確保規划方案的科學性、嚴肅性和連貫性,對破壞歷史文化資源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4. 強化宣傳教育,樹立保護意識。經營城市強調文化思維,而文化資源的保護又是一項系統工程。因此,在城市拆遷改造中,要加大對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提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社會公共形象,實施文化遺產保護的全民動員。充分利用“文化遺產日”、“博物館日”、“春節文化系列活動”等活動,加大宣傳力度,拓展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渠道,充分發揮民眾和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關心、愛護並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氛圍,完善文化遺產的社會監督機制。既要克服出現“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的不負責任的功利主義,也要杜絕“有錢造景,無錢護寶”“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的短視而愚蠢的行為。

5.文物部門提前介人。當前,城鄉其本建設突飛猛進,發展迅速,施工區域經常發現文物遺跡、遺物。文物主管部門爭取提前介入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序,顯得尤為重要。一是提前介入城鄉建設規划,把好規划關;二是提前介入工程項目選址;三是在有可能埋藏有文物的區域,提前進行考古鑽探和發掘,以從源頭上杜絕區域,提前進行考古鑽探和發掘,以從源頭上杜絕建設項目中文物被破壞的現象發生。在進行施工前,由文物部門先期進行考古鑽探和考古發掘,就可以使文物得到及時的保護,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6.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好輿論監督作用。其作用有兩個:一是大力宣傳文物保護法規、政策和古建築的風貌、特色,提高古代(含近現代)建築物的知名度;二是對破壞古代建築物的行為,通過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予以暴光。

任何一座城市在舊城改中,應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使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惠及民眾。人民群眾是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源頭和動力,文化遺產保護與廣大民眾的根本利益息息相關。我們必須尊重社會公眾對文化遺產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受益權,使文化遺產融入生活、融入社會發展,真正推動文保事業不斷前進。

楊慧芳,石林縣文化體育局文物管理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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